張瑩《中國青年報》(2014年10月22日09版)
  15年了,謝遠鳳見義勇為的榮譽仍然被困在迷霧之中。
  15年前的一次金店遭劫事件中,當時35歲的貴州興仁縣女子謝遠鳳在聽到鄰居的大聲呼救後,立刻衝到了樓下,用手裡的電視遙控器奮力擊打歹徒,並喝止對方,結果,她被一名持槍歹徒開槍擊中,當場身亡。
  根據興仁縣公安局的證明,這本是一個關於正義和勇氣的感人故事,然而之後發生的事情卻令人無比心寒。
  謝遠鳳的丈夫孟榮國希望妻子能夠死得其所,令他意想不到的是,“罪犯沒抓到”“時間太久了”“沒有任何規定”成了妻子通往榮譽這條路上的攔路虎。在這條看不清方向的路上,孟榮國一跑就是12年。
  直到2012年,榮譽才在孟榮國的堅持下姍姍來遲,可如今,因為在補償金上出現了分歧,興仁縣表示,如果孟榮國再提出異議,縣裡將準備撤銷謝遠鳳見義勇為的榮譽,而興仁縣同意給出的補償金,只有3510元。縣政府堅持補償金的計算依據,應按照1999年謝遠鳳被害時的工資標準。
  補償金該按照何時的工資標準計算,自會有法律的定奪。讓人捉摸不透的是,相關部門對待英雄的態度為何一而再地如此吝嗇。或許,很多人都太忙,有遠比獎勵見義勇為更值得“投資”的項目。  (原標題:榮譽的迷霧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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